107年桃園市立圖書館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補助案第二期審查結果
申請時間:107年3月8日至107年3月23日
審查時間:107年4月26日
核定時間:107年5月21日
(一) 本期共受理申請件數為3件,通過書審排入複審會議為3件,共計2名申請者/單位出席,1名申請者/單位經通知不克出席,未出席者以書審方式處理。
(二) 經主席及各評審委員共同決議,核定107年度「桃園市立圖書館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補助申請案」全額補助共計0件;部分補助共計2件,不通過案共計1件(詳如補助案複審結果表),核定補助款共計22萬元整。
(三) 有關各申請案經費編列通案統一缺失羅列如次,請通過補助案之申請人改善預算缺失,並依核定補助經費調整預算後,函送本館備查,屆時以作核銷依據:
- 1.作者稿費原則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以字數及圖片張數計算。
- 2.各項講座出席費或鐘點費,除非經審查委員同意講者確有以其他標準支領之合理性,否則皆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計算。
- 3.交通旅運費、誤餐費及茶點費等,用除非能明確提交交通票據及確實與本計畫相關之用途,否則不予補助。
- 4.各項活動住宿費不得申報補助款;場租及水電費原則不予補助,若辦理活動租用場地,則必須符合其既有場租規範。
(四) 請各獲得補助申請者於申請計畫活動結束或出版完成後依成果報告書格式辦理後續核銷事宜,電子檔可至本館網站下載。
- 最後異動時間: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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